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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拆不逆 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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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魏】听说你爱我胜过爱手?(上)

*私设,脑子有点坑然而很心脏钢琴家喻文州X恋手癖作曲家魏琛

*ooc慎慎慎

*给老魏的生贺!无论猥||琐到什么程度我都爱你!(确定真的不是黑粉吗?(喂


以下正文


魏琛他喜欢瞅人的手。


也不能说特喜欢,就是比正常人的频率高了几百个百分点而已。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反正当他发现他不是冲着脸而是冲着手起来的时候已经晚了。那时候正值青春期,躁动,一堆半大不小的男孩儿挤在他家里看片,边看边左手拽裤子右手动作,青春期的味道到处都是,互相还斜着眼看看谁最快。


呵,魏琛当然不是第一名。


他不错眼地盯着那女演员的脸蛋和身体看,手底下却觉着还差那临门一脚,焦躁不快的时候眼神边上呼啦掠过了一只抓着被单的手——那指尖在热气蒸腾的粉红色里拧得发白——登时嗡——咔!脑子一空,两眼一白,喉咙里嗯~一声,过会儿哆哆嗦嗦地找纸去了。


真是美好的first time。


虽然不大见得人,但毕竟不妨碍起立,魏琛也就随他去了——不过平时真挺正常,偶尔扫过人手也没啥反应,要不然他妥妥儿被当个变tai扭送到精神病院去。


不过摸摸心想想,是挺变tai的。


他也不晓得自己为啥会这癖好,兴许是小时候盯着他妈妈缝衣服。他妈妈的手生的圆润白皙,摊开了手软软的掌背上会有四个浅浅的窝儿,握了拳头又变成微微凸起的骨节,手指不甚长,但细细的指尖上染着荷花般的嫩粉色,掂起针来就像在国家大剧院掂起琴弓一样,比那佛祖掂花都好看——这自然是他长大之后才得的领悟,小时候就光觉得好看得不得了,啥词语都不能形容的那种好看,好看好看特好看。


说母亲是儿子上辈子的爱人,大概还真可能有点道理。反正不论为啥,魏琛从此就习惯了看人先看手——不过这也没多大影响审美,反正长着一双好手的人脸也基本差不到哪儿去,那一两个例外至今也没被魏琛碰到过。


那就这么过呗。


魏琛仗着自己的天赋考上了所知名的艺术学校,专修作曲,再加上小时候被爹妈逼着学的钢琴小提琴架子鼓,自学了一手好吉他,就跟朋友搞了个叫蓝雨的乐团来玩玩,他兼作曲和吉他手。本来呢这玩意就是为了骗骗学妹、泡泡学姐啥的,结果还玩着玩着还玩上了心,小小地出了把名,他写的几首曲子也在学校里流行了段时间,路上偶尔还有人能认出他来——虽然没几个能叫出他名字的——但也把他美得不行。


但这世上的事总没个完满的,蓝雨蒸蒸日上的时候魏琛跟学校外的混混打了一架——据说是他钓走了老大的女票——打折了一只胳膊,进医院去了。他爹妈看他不学好,就找了关系把他弄到维也纳留学。正巧这时候主唱也收到了美国音乐学院的通知,乐团少了俩核心根本搞不下去,几个人找了个酒吧喝得烂醉,在路上嚎到天亮,隔天谁也没来机场送他——都搁床上挺尸呢。


魏琛郁卒了。


魏琛伤感了。


魏琛心碎了。


眼看着飞机从中午误点到半夜,想想那几个没良心的东西估计早就又睡上了,又冷又怒又心碎的年轻人拿出了纸和笔,在空白页头写上《我的蓝雨》。


都说激发人灵感的事情有俩,一是失恋,二是失业,魏琛占了一个半。一开始确实是打打闹闹,但到后来他对蓝雨的感情比对女票都深——虽然他从来没有——但这一解散他心里和嘴里一样难受得发苦。昨晚的发泄让他好了点,但也仅止于了点,该说的该哭的依然堵在心里,堵得他发慌。


不过半小时后就又好了点。


魏琛对着那张纸吹了声口哨,没从地上站起来——蹲着半小时了,腿麻——也没顾得上旁边一片嘁嘁喳喳的眼神,把那乐谱拍了张照发给他鼓手,这才拍拍屁股从地上起来。


正巧这时候广播响了:“XXXX号航班的旅客可以开始登机了,请您巴拉巴拉......”,魏琛一听终于来了,瞬间心情大好,拖着行李箱就上了飞机,呼啦啦就飞到了音乐之都去。



这一去,用电视剧的话说,就是哐嚓仨大字,“五年后”。


五年后他只身带着只小箱子降落在机场,被带回家养了半年,然后连人带箱被踹了出来,美其名曰独立自主——实际上只是到了他爹妈的结婚纪念日,二人世界容不下他——魏琛不得不开始考虑生计问题。


他刚从国外回来,情况形势都还不大清楚,从前大学那点名气就算能顶点用五年了也不知道哪儿去,写歌挣钱这事只能先放一边。想来想去,只能先学着人开个啥音乐素养班,弄得专业点,专门教那些走这条路子的学生——好歹他还留过学不是。


租了间房子整了几个乐器几本书,魏琛开始联系他大学的同学——幸亏他在国外也没丢下这些狐朋狗友们。会在R大音乐系读书的基本都出自音乐世家,就算他们的孩子还是DNA,他那些个侄子侄女啥的也到了初高中的年纪。


再说,他那不靠谱的爹妈还有几分薄面,这好歹是个拼die的时代不是?


这生源不就来了嘛。


来的孩子还真不少,有大有小,魏琛分了两个班,一个上午一个下午,上午就教教小学的小朋友认认乐谱,下午就得认真备课了——高中生可不好糊弄。


为了看看这些小鬼的水平如何,魏琛让他们各自拿趁手的乐器弹首曲子,一群半大不小的孩子嗡的涌上来选乐器,顿时一屋子啥响声都有。他在一边眯着眼觑着这帮小子们闹腾,等闹腾够了就让他们挨个儿弹,一个个倒也挑不出错,但不用听都知道是流水线上的标准品,忒没意思,听得他直想打哈欠。


他就是在俩哈欠的间隙里相中黄少天的。


上一个男孩子拉了首野蜂飞舞,手速倒还可以,只不过那眼神太嘚瑟,忒搞笑。魏琛挥挥手让他下去,换了个黄毛的小子,抱着一把民谣吉他,上来嘴就停不下来:“我说魏老师这吉他不是Kenipp啊我用不顺手到时候弹坏了可不是我的错我这儿可事先说好了嘚吧嘚吧嘚吧吧。”


魏琛一听心里就嘿了,感情这还是个富二代啊,不过他这小作坊只买得起Vowinkel2a,Kenipp就不要想了,便生生把那小子的声音截断:“停!你就弹你的,我听着就行。”


那小子果然闭了嘴——虽然还刹车还是刹了好几秒的——往椅子上一坐,男孩纤长的手指就搭在了弦上,往下轻轻一拨。


当啷。


魏琛闭着眼睛听,一副特牛逼的世外高人的样子——实际上他是担心自个儿会老盯着人手看被当成怪蜀黍扭送到警察局去喝茶。


对面的吉他声回转流畅,起伏柔和,拨弦利落,按指痛快不拖泥带水,可见是下了苦工的。更难得的是这小子居然弹了首他从没听过的曲子,创作虽然有点生涩却有种天马行空的跳脱感,就像夏夜里的萤火虫,仿佛那小小的光源到你面前了,却又duang的一下蹦远了。


他听得津津有味,频频点头,脚尖跟着打拍子,就好像心里有台缝纫机。


这时候他突然听见那小子说:“文州,来个伴奏!”


身后传来一声“好”,魏琛下意识地转过去看,才发现身后的钢琴上搭着一双手。


然后他再也转不过来了。



魏琛的审美跟大多数手控没啥差别,都喜欢纤长白皙的,但私底下他却有个设定,那就是真正能拨动他心弦的手是骨节分明的。


是的,骨节分明,指骨上覆盖一层薄薄的肌理,不要有太多的脂肪,也不必太白,莹润或麦色皆可,最好能稍稍看见皮肤下青紫色的经络。骨节不要太大,微微凸出,活动间能感受到关节的滚动。指尖不能太圆,也不能太尖,稍稍有点弧度便好。指甲与指尖平齐,也可以稍稍多一点,粉色的甲体连着透明的前缘,半月痕必须是漂亮的半弧形,颜色也可以浅一点,皮带和指甲衔接自然。指掌比例最好超过一比一,接近黄金分割的比例就是——完美。


优雅又有力,掌心弯曲的弧度里仿佛拢着一颗星星。


这样的手他只小时候在自个弹钢琴的老爹的胳膊上看过,不过等长大了再看就没了——毕竟岁月是把杀猪刀——但是,现在,他又看见了。


——它们停在琴键上。


这双手在跳跃,移动幅度不大却精准地按下适宜的力度,十指灵活得仿佛各有思想,正在牙白色的花朵上翩然起舞。刚刚长开的指尖因为按压而泛起一点绯色,又随着手掌的离开而褪去,一明,一暗,一亮,一闪。


特么的......真美。


魏琛就是在眼睛一睁一闭的间隙里相中喻文州


的手的。


tbc


最近三次元的事情实在太多没法今天写完_(:зゝ∠)_明天一定写出来!(喂这不是说好的纯情清水梗吗!(谁答应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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